為做好 2023年度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建筑材料與制品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按照 《 市人社局關于開展 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3〕355號) 要求,結合我市建筑材料與制品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特制定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專業類別
工程技術系列建筑材料與制品專業中級、副高級職稱共設以下3個專業:無機非金屬建筑材料及其制品、高分子建筑材料和復合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制品。
申報人須根據本人專業工作實際,自行選擇上述專業之一申報。
二、參評范圍
(一)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中在職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均可以參加職稱評審。在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地區人才和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可按規定申報。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
(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 《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 2 〕 26 號 )有關規定進行申報。
(三)按照《市人社局關于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 96 號)規定,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四)本年度全國技能大賽、全國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海河英才”創新創業大賽符合條件的獲獎人員,可按規定破格申報相應系列(專業)層級職稱。
(五) 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已離退休人員不在職稱評審范圍。
三、評審標準
2023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標準,按照《市人社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 2019〕39號)執行。
四、評審方式
2023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專家評審。
五、崗位要求
從事建筑材料與制品專業的科研、設計、開發,生產和技術管理等崗位的工程技術人員。
六、申報政策
(一)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應符合《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 2019〕4號)、《市人社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公布的實施意見和評價標準。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過其博士后設站單位申報副高級職稱。同一申報人一般每次只能申報一個系列或專業,每年同一系列或專業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對研究系列人才,聚焦原創成果和高質量論文,注重評價原創性貢獻、學術影響力和研究能力,淡化論文數量要求。嚴厲打擊論文代寫代發、虛假刊發等違紀違規行為,鼓勵科研人員把高質量論文發表在國內科技期刊上。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不得將科研項目、經費數量、獲獎情況、論文期刊層次、頭銜、稱號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要求。
(三)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或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采取 “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報高級職稱。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科技領軍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可推薦本單位技術負責人直接評定相應層級職稱。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 2020 〕 40 號)等文件規定,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才職稱 申報 評審各項政策。
(五)對本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不論是否取得過職稱,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其中,與本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 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 2 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本市按規定申報職稱。將人才為企業作出的貢獻、創造的業績、發揮的作用作為職稱評價的重要內容。
(六)用人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保障援派人員、雙創人員、科技特派員等享有相應的職稱申報權益。專業技術人才可憑持有的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省級人社(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在本市進行職稱評聘。
(七)申報人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必要的基本條件。對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職稱辦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八)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實行 “免跑即辦”,統一使用職稱評審系統,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 、網上核驗。申報人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不再逐級傳送紙質申報材料,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和電子評審表。
七、時間安排
按照本年度全市統一的職稱評審時間要求,安排本專業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具體要求如下:
(一)發布評審方案。 9月15日前向社會公布本專業職稱評審方案。
(二)開展申報推薦。各業務主管部門指導推動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登錄職稱評審系統,在線進行申報、受理、審核、反饋等操作。申報人自9 月 18 日起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審核材料后開展推薦,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上傳,外省市委托代評人員需提供備案材料。
業務主管部門對所屬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提交至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的在線審核提交工作應于 1 1 月 6 日前完成。
(三)組織專家評審。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受理業務主管部門提交的材料,并根據申報人數按要求做好申報材料審核和專家評審會議等工作。全部評審工作原則上于12月底前完成。
(四)公示通過人員。評審結束后,在職稱評審系統對通過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個工作日。
(五)獲取職稱證書。公示無異議的,在職稱評審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及電子版《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交存檔部門歸檔。
八、公開方式
網站名稱: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官網
網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
2023年 9月11日